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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发改社会﹝2021﹞27号
关于灵山县高中阶段“云课堂”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灵山县教育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灵山县高中阶段“云课堂”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发展我县的教育事业,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同意灵山县高中阶段“云课堂”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103-450721-04-05-967555。
三、项目地点:灵山县。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400间教室“云课堂”应用基础环境及教学设备配备。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
六、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2836872,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3688595,收信地址: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钦州市信息中心A0108室),邮编:535099;
县发展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6522032,县纪委监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12388,收信地址:县纪委监委(灵山县灵城街道望阳街4号),邮编:535499。
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6日
主办: 灵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 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